周恩来总理故居座落在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的附马巷,由东西相连的两个小宅院组成。总理生前对旧居的处理所表现出的革命家的胸襟,深深地感动着故乡人民。
新中国成立初期,,除周恩来诞生的三间房子外,其余的房子已是东倒西歪,瓦楞长草,破败不堪。旧居西边宅院的三间堂屋因年久失修有倒塌的危险,淮安县委考虑到故乡人民的感情,对这三间堂屋进行了较大的整修。这既表达了故乡人民的心愿,也表达了全国人民的愿望。可是,当总理1952年从亲属的来信中得知这件事后,马上写信给淮安县委,制止作进一步修缮,并用自己的工资偿还了修缮经费。
1953年,周恩来总理要求淮安县委把他的旧居处理掉。对总理这种严于律己的精神,县委的同志们是能理解的。但作为县委来说,有理由考虑到故乡人民的感情和全国人民的心愿,因而没有按照总理的意见办。为此,当时的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去北京时,还受到了总理的批评。后来,总理还特地写了一封信请王汝祥转给淮安县委,信中说:"……我提出两个请求:一是万不要再拿这所房子作为纪念,引人参观……二是如公家无别种需要,最好不要使原住这所房子的住户迁移。后一个请求,请你们酌办;前一个请求,无论如何,请求你们答应。否则,我将不断写信请求,直到你们答应为止。"
周总理在两年后接见淮安县委另一位负责人刘秉衡的时候,又提起这件事,而且比以前更严肃了。总理说:"王汝祥同志来的时候,我叫他回去处理掉我的房子,他‘骗’了我,到现在还没有处理,是吗?"刘秉衡婉转地作了解释。总理听后说:"我的房子一定要处理掉,决不能同毛主席的旧居相比!"第二天,邓颖超又为这件事专门找刘秉衡谈话。她说:"总理多次说了,一定要把他住过的房子处理掉,不能和主席的旧居比。如果不拆,也可以用起来:办幼儿园,办图书馆,或者让人去住,总之要用起来,处理掉……这是总理一贯的意见,我完全赞同。"
周恩来总理的嘱咐是严肃的,邓大姐的态度也是认真的,刘秉衡回淮安后如实向县委作了汇报。县委的同志们都感到不能再违背总理的意见了,经过慎重研究决定:把总理诞生和生活过的东边宅院,作为县委学习室和儿童图书馆;西边宅院让群众住进去,执行后写信向总理作了汇报。时隔不久,县委收到国务院的回信,说总理对县委的做法表示满意。
1961年8月,总理在见到侄媳孙桂云的时候,又详细询问了县委对旧居处理的情况。孙桂云在谈话时无意中说到,虽然县委做了不少工作,但还是不断有人去参观。总理对这个情况很重视,他说:"还是拆掉好,拆掉了还可以盖工厂、盖学校嘛!"他还认真地嘱咐孙桂云:"你们不要说出我住过的房屋,还要告诉邻居,叫他们也不要讲。"
因为拆迁房屋要经政府批准,这件事一直没有定下来。这样,周总理的这所故居才得以保存下来。
随着周总理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威望的日益提高,前来瞻仰旧居的人也越来越多。他们当中,有的来自偏僻的乡村,有的来自遥远的城市,还有许多从世界各地来的朋友……自发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。然而,他们在院墙门口看到的,却是一块"私人住宅,谢绝参观"的木牌子。人们都带着莫大的遗憾,依依不舍地离开了。